咸阳市统计局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
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咸市监函〔2025〕88号)精神,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郭丽斌(市统计局) 电话:33210457
来 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33660237
咸阳市统计局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咸阳市统计局、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省、市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部署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2025年度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就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方式
市统计局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参与部门,共同完成现场检查、结果录入和发现的违法线索移送查处工作。
二、检查事项
(一)检查事项:2025年咸阳市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
(二)检查分工:市统计局负责检查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
(三)检查范围:2025年4月咸阳市限额以上零售业调查单位库在库企业。
(四)抽查比例:3%。
三、完成时限
(一)市统计局于5月10日前牵头制定联合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任务并选派执法人员。
(二)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22日前联合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
(三)抽查检查完成后,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1日前,将抽查结果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市统计局负责,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不低于3%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人员必须规范开展检查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规范,客观准确地向检查对象解释、解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市场主体登记及年报公示相关法律法规。
(三)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检查程序合法、文书标准规范、工作作风严谨。
(四)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统计业务不够规范等问题但不构成违法的,检查人员要认真记录,现场指导被检查对象整改。
(五)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统计违法问题,检查人员要现场收集违法证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移交执法监督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在公共场所提及执法检查的相关话题,不得向与检查无关人员透露检查活动信息,不得私自摘抄、复制、记录和保存执法检查工作中接触到的工作资料,不得擅自向检查对象透露和反馈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