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驻咸各有关单位,市直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各县市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咸阳市来说,此次经济普查对摸清新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准确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新特征,找准比较优势和短板不足,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部署,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普查登记对象为全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对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依法调查,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要求,及时提供本单位相关资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所在普查小区的普查员做好普查登记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填报普查表。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应用本部门、本系统及相关单位网站、公告栏、电子屏、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信息传播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精准发送信息,宣传经济普查,解决相关单位的“入户难,登记难”等不配合问题,配合做好普查登记等工作。
驻地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对所有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咸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