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开展统计调查,定期通过政务网络、报刊等媒体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2、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事业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3、加强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以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统计工作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的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具体要求,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以数谋私等“四风”突出问题。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咨询服务,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