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将咸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统计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党“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以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要务,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公开了全市主要经济统计数据、部门财政预决算说明等政府统计信息,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维护、更新。严格按《统计法》规定,对企业和有关涉密统计资料不予公开,统计数据在未进行审核评估前不予公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意见箱未收到投诉,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咨询处理情况
(一)2015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情况
一年来,通过电话及现场解答等方式,共接受群众咨询158余次,内容涉及统计行业主要指标数据、统计岗位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
(二)2015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处理情况
一年来,我局各专业人员以耐心、认真、热情的服务态度,对群众158余次的咨询进行了解答,得到群众好评。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根据班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充了领导小组成员,健全了机构,明确了职责。
(二)经费情况:共投入经费0.3万余元。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大统计分析研究力度,积极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
咸阳市统计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