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咸阳市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局党组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全面公开了全年我市主要经济数据、局机关文件等、市统计局“四公开、三定”内容、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事程序、2013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等。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维护、更新。严格按《统计法》规定,对企业和有关统计资料不予公开,统计数据在未进行审核评估前不予公开。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意见箱未收到投诉,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咨询处理情况
(一)2013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情况
一年来,通过电话及现场解答等方式,共接受群众咨询237余次,内容涉及各行业主要指标数据、统计岗位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
(二)2013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处理情况
一年来,我局各专业人员均以耐心、认真、热情的服务态度,对群众237余次的咨询进行了解答,得到群众好评。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根据班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充了领导小组成员,健全了机构,明确了职责。
(二)经费情况。2013年共投入经费0.45万元。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三是加大统计分析研究力度,积极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
咸阳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