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咸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咸整发[2018]12号),通知明确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内容、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及工作要求等。
咸阳未雨绸缪,在2017年底就开展了基本单位名录库全面核查核实工作,利用部门资料更新了名录库;就如何做好四经普工作召开了县区座谈会,形成了《咸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征求意见稿)》。4月底,以函的形式向部门征求了意见,涉及21项需部门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任务,5月初,部门进行了复函。市统计局在代政府起草《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时,将部门同意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任务写入《通知》,明确了部门任务,夯实了部门责任。
《通知》的下发,标志着咸阳四经普工作已全面启动。